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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两会公布了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的第九轮国务院机构改革,其中有近一半的改革与金融监管相关,包括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化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中国证监会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统筹推进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改革、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以及加强金融管理部门工作人员统一规范管理等。
金融监管方面的机构改革,是强化党对金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的体现,也是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在要求。
在银保监会的基础上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这延续了从分业监管到混业监管的思路。随着现代科技与金融行业的融合度越来越高,金融业态、风险形态、传导路径和安全边界都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国际形势风高浪急,不确定性增大,金融风险形势也呈现出复杂严峻、新老问题交织叠加的特征,需要调整、形成和完善更适应当下发展格局需求的金融监管机制,在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持续强化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证监会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划入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企业债券发行审核职责,由证监会统一负责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发行审核工作,强化资本市场监管职责。在金融监管机构改革中保留证监会并将其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显示中国领导层关注证券市场的发展,把资本市场和其监管工作放到了更重要的位置,释放了高层对资本市场的重视态度,表明了资本市场重要性的进一步提升。
由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证监会的机构性质出现了变化,行使政府监管的职能,地位也有所提高。与之前作为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相比,直属机构具有独立的行政主体资格,可以在主管事项范围内,对外发布命令和指示。这一安排有助于强化证监会的行政执法能力。
强化证监会的地位和职能与今年年初推出的全市场注册制密不可分。全面注册制改革背景下,我国资本市场监管回归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监管理念,这在客观上需要监管部门强化法制化监管的水平。成为国务院直属机构,有助于证监会更好地统筹金融监管工作,推动证券监管更快速地提质增效。
证监会属性和职能的调整有利于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扩大直接融资,优化资本配置并减缓债务累积。在全面注册制的背景下,监管将定价权更好地交给市场,企业发行上市和再融资的效率得到提高。在上市效率提高的同时,需要更高质量的信息披露和透明度,需要对证券违法行为更有力的预防和惩处,因此对监管的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强化证监会的地位和职能是理所应当。注册制下扩大直接融资的同时也有利于股权一级市场的繁荣,一级市场机构的资金退出更加顺畅,有利于对创新创业类企业的股权融资支持。
将发改委的企业债审核职能划入划入证监会,由证监会统一负责公司债和企业债的发行审核工作,体现了对债券市场的进一步专业化和集中化监管。近年来,债券市场在推动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债市改革工作也不断得到高层关心。
中国债券市场存在市场分割和监管分割的情况。中国债券市场的监管机构主要包括五个部门,被大家称为“五龙治水”,分别是发改委、财政部、央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其中发改委主管企业债的审批与发行;财政部负责国债和地方政府债的审批发行;央行主要管理银行间市场,通过其下辖的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管理注册发行的中票、短融等产品;证监会主管公司债;而银保监会在涉及到金融债时发挥审批和监管作用。
如今企业债和公司债的发行和监管统一由证监会负责,中国债券市场的一体化又迈出了重要一步。未来企业债和公司债将在规则层面进一步趋同,告别以往企业债和公司债市场多头监管的局面,杜绝利用审核标准不统一进行监管套利的行为,为债券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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